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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四十四章 北疆贼子,安敢如此欺我

    祁连山终年不化的雪峰如银灰色屏障横亘天际,山脚下却流淌着另一种死寂。
    河西走廊被夹在冰峰与沙海之间,最窄处不过七八里,宛如大地被撕裂的伤口。
    风吹过,湛蓝的天空之云朵飘过,冰山雪水消融,驱散了大地的荒凉,焕发了勃勃生机。
    大片的青草开始冒尖,但是生命在这片大地上依旧少的可怜。
    每隔老远才能瞅见个村寨,土房子塌的塌、倒的倒,墙上褪色的经幡布条还在飘,也不知道挂了多少年。
    百姓们在这艰苦的环境中,祖祖辈辈的传承下来,艰难的求生。
    两万甘州军便在雪山的注视下,离开了甘州城,沿着黑水河的流向,一路向西北前行。
    步兵们背着半旧的牛皮行囊,扛着长枪、大刀等各式各样的武器。
    穿着草鞋、满是冻疮的双脚踩在碎石路上,“沙沙”的脚步声混着甲胄摩擦声,在空旷的戈壁滩上拉得老长。
    骑兵的马则是耷拉着脑袋,慢慢的在步兵前后行军,马蹄踢起的沙土扑簌簌落在甘州的军旗上。
    队伍每走十几里就得停下来歇脚,士兵们掏出干硬的青稞饼啃着,就着冰凉的河水往下咽。
    有的新兵将长枪随意的放在地上,忍不住抱怨:“都走了三天了,还没离开甘州府,就靠咱们两条腿,要走到黑水城得多久啊。”
    说罢,又是一脸羡慕的表情看向远处的骑兵:“啥时候咱们也能骑上马?”
    西夏虽然有大规模的养马场,但一匹好的战马也不是一般人能养得起的。
    像是他们这种刚刚放下锄头,响应号召服兵役的人,比普通的民夫好不到哪里去。
    都是自备武器,扛着一根枪头子,或者是刀片子便加入了军队,成为了一名光荣的步兵。
    “想要当蹄子?嘿嘿,你得先立功,当了正兵之后,才有那么一点机会也不一定能选上。”
    一个缺了牙的老兵,嘿嘿一笑道。
    蹄子就是骑兵的意思,步兵则是叫板子,脚底板的意思。
    “能当蹄子的,哪个是没靠山的?”
    “像咱们这些没人没关系的,想要当蹄子,就得用命去拼。”
    西夏虽然有官马场,但骑兵的数量也不多,远远比不上草原。
    所以,骑兵的名额就格外珍贵,除了那些有真本事的人,大部分都是将领的心腹。
    “我听说,北疆蛮子全都是蹄子,有好几万人呢!”
    “咱们的蹄子都还不到五千,这还打个球啊!”新兵抱怨说道,第一次服兵役的他,心里终归是没底。
    老兵却是哼哼说道:“你这还真是小瞧了咱们,别的不说,就咱们这一万多大脚板,真要是遇见了北疆蛮子,也能崩掉他们满嘴大牙。”
    在不缺粮缺水的情况下,骑兵真不见得能攻破步兵的乌龟阵。
    毕竟也不是所有的骑兵都悍不畏死,敢用自己的性命去冲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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